防火分区划分有以下具体要求:
一、基本分隔要求
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。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分隔物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规范要求。在以下特殊情况下,可采用其他防火分隔设施:
除甲类厂房外的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厂房,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规定,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,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。
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,甲、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、窗、洞口。
民用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如因使用功能需要不能采用防火墙分隔时,可以采用防火卷帘、防火分隔水幕、防火玻璃或防火门进行分隔,但要认真研究其与防火墙的等效性。
二、防火分区面积及调整
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、高度、火灾危险性、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确定,并满足以下要求:
厂房、仓库、民用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建筑,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有具体规定。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.0倍;局部设置时,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.0倍计算。
对于高层厂房、高层库房和高层民用建筑,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也有具体规定,且应满足相应的防火分隔要求。
当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、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,应按上、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,其建筑面积之和应符合规范规定。
三、特殊部位的防火分区划分
建筑中庭: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、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。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最大防火分区面积的规定时,应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。
自动扶梯、敞开楼梯等: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也应按上、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,并符合相关规定。
人防工程、汽车库等特殊场所:其防火分区的划分也有具体规定。例如,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,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,可采用防火卷帘、防火分隔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;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,且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符合规范规定的防火墙、防火卷帘等分隔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综上所述,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建筑消防设计中的重要环节,其具体要求涉及多个方面,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、高度、火灾危险性、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来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