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震钢筋在工地现场存放不宜超过6个月,超过该期限必须重新进行力学性能复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,该要求依据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4相关规定执行。
核心管控细则
存放周期从钢筋进场复验合格当日起计算,露天潮湿环境下存放的钢筋,即使未到6个月,若出现片状老锈、锈皮大面积脱落,也必须立即追加复验。
复验除常规力学性能项目外,必须重点核验抗震钢筋三大核心指标:强屈比≥1.25、超屈比≤1.30、最大力下总伸长率≥9%,全部达标才可继续使用。
若存放环境干燥通风、钢筋全程覆盖防水防护,最长存放周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,到期必须强制复验,严禁超期未检直接投入使用。
复验不合格的批次直接退场,严禁降级用于非抗震部位,杜绝性能不达标的抗震钢筋流入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