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和城乡建设厅
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
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放12项
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公告
根据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 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》《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 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》(豫政〔2021〕9号),河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郑州市、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放1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 限,包括行政许可6项、行政确认4项、其他职权2项,下放 方式为委托或授权。
2021年5月1日零时零分起,郑州市、洛阳市、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所辖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从业人员需办理 该12项省级权限的具体事项,直接向所在地的承接部门申请(具 体程序请查阅相关承接部门网站)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不再受理此类事项的申请。
该12项省级权限为:
(一)以委托方式下放的省级权限
1.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 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2,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3.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
职权类别:其他职权
承接部门: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(二)以授权方式下放的省级权限
4.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5. 建筑业、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核/批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态 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6.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7.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
职权类别:行政许可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8.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
职权类别:行政确认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态 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9.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
职权类别:行政确认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10.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认定
职权类别:行政确认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11.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职权类别:行政确认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
-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12. 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职权类别:其他职权
承接部门: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(郑州市生 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)
以委托方式下放的省级权限,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承接部门行使有关权限的行为实施监督,并对该行为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。以授权方式下放的省级权限,自下放之日起,相关法律责 任由承接部门承担。
特此公告。